與本校簽訂圖書互借協議書之大專校院
說 明:
- 憑學生證或教職員證至本校圖書館櫃檯申請借用「借書證」,每校限借一張借書證,每張借書證借期42天,不得辦理續借。
- 憑此「借書證」可至對方學校借書5冊,借期30天,圖書館不代為借還書籍。
- 借書範圍依該館規定。
- 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
- 借書證若有遺失,請隨即到館掛失,若未掛失導致被冒借圖書,一切損失由借用人負責。
- 遺失借書證,需繳交申請補發之工本費(工本費依對方圖書館規定)。
與本校簽訂圖書資源共享協議之學校
說 明:
- 該校之在學學生及編制內教職員工憑相關證件至貴校圖書館櫃檯申請借用「借書證」。
- 憑此「借書證」可親至本校借書6冊,借期30天,雙方圖書館不代為借還書籍。
- 借閱圖書應如期歸還,每逾一日,每冊罰款新台幣二元,其餘規定悉依本館借閱規則辦理。
- 借書範圍依本館規定,且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
- 借書證若有遺失,請隨即貴校圖書館館掛失,若未掛失導致被冒借圖書,一切損失由借用人負責。
- 遺失借書證,需繳交申請補發之工本費(工本費依本校圖書館規定)。